□本報見習記者王春
  東北虎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卻被獵殺當作食材。還有多少野生動物面臨生存危機?來自浙江省林業廳的數據顯示,浙江陸生野生動物分佈有126科689種,約占全國總數的三分之一,其中被列入國家一級保護的有18種,目前受威脅程度較大的野生動物有近200種,保護拯救任務十分艱巨。
  野生動物資源緣何面臨瀕危現狀?浙江省林業廳總工程師、新聞發言人藍曉光向《法制日報》記者分析說,除物種本身基因衰退原因外,主要是受人類活動或自然災害影響,導致其生存環境喪失或生存環境片斷化、孤島化,影響最為直接的是亂捕濫獵等非法行為。
  記者從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浙江多地法院已判決多起非法狩獵案件。
  貴州人黃某在捕鳥賺錢的引誘下,招呼3名同鄉到浙江瑞安,“起早貪黑”地乾起了捕鳥活計。每天早晨4時許,黃某等人便去抓網上粘住的鳥,4人每天大約能捕200只至400只。短短10天內,4人捕獵野生鳥類3500只。
  瑞安市公安局上望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出租房進行例行檢查時,意外發現一齣租房內存放裝有大量鳥類的集裝箱,當場抓獲黃某。
  公訴機關認為,黃某等人違反狩獵法規,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應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兩人的刑事責任。
  黃某稱,他們4人都沒有到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狩獵證,但沒有想到捕獵鳥類野生動物的結果會這麼嚴重。
  記者調查發現,在法院判決的案例中,被告人大多系農民,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對於自己狩獵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足。
  不久前的一天晚上,浙江省麗水市縉雲人小陳從1名婦女處以3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隻猴面鷹,並將猴面鷹飼養在自己經營的“友亮美食野味館”內。
  經鑒定,涉案猴面鷹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按照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該猴面鷹系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中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小陳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我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了。”對於因購買猴面鷹而受刑罰,小陳懊悔不已,“我買鷹放在店里就是為了招攬客人,也沒乾什麼壞事,不知道自己犯了法。”
  據瞭解,為了遏制非法捕獵野生動物行為,浙江近年來完善併發布了一批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性文件,同時有針對性地制定了保護野生鳥類、蛇類、蛙類等野生動物的規範性文件。此外,浙江省長期組織開展“愛鳥周”、“野生動植物保護宣傳月”等活動,發揮民間團體和志願者的特殊作用,舉辦各類公益活動,提高公眾的保護觀念、法制意識和道德規範。
  (原標題:濫捕者對其行為危害認識不足)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p06cpchy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