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意見要求,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發生。針對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相關政策,全力推動落實。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決策事項,要通過舉行座談會、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意見,充分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
  堅持依法辦事。堅決糾正限制和干涉群眾正常信訪活動的錯誤做法,註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防止以鬧求解決、以訪謀私利、無理纏訪鬧訪等現象發生。建立健全冤假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違法行為,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
  進一步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渠道。突出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重點。省級領導幹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廳級領導幹部每季度至少1天、縣(市、區、旗)領導幹部每月至少1天、鄉鎮(街道)領導幹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
  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級上訪。
  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的督查督辦工作機制,對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註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機構督查範圍。
  據新華社  (原標題:省級領導每半年至少1天到信訪接待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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