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江允武 車子強)今年6月以來,茂名市相繼啟動實施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不需額外繳費,年度累計報銷限額分別高達38萬元、48萬元,全市660多萬名參保城鄉居民及企業職工均可受惠。
  醫保體系實現全覆蓋
  據茂名市人社局負責人介紹,茂名市分別建立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10年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比國家要求提前一年。為了健全全民醫保體系,茂名市2012年又出台了《茂名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茂名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一體化工作方案》,將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合二為一”,從而形成了管理制度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統一、服務規程統一的均等化醫保大格局。據市社保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茂名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分別為619.2萬多人和40.8萬多人,參保率達100%和99.85%,總參保人數達660多萬人(部分外出人口不在茂名參保)。
  財政今年補貼20億元
  從去年10月起,茂名市進一步提高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凡參保城鄉居民在鄉鎮衛生院、一級(及以下)、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報銷最高支付限額由16萬元提高到18萬元。目前,茂名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619.2萬人,籌資標準為每人370元,其中個人繳費50元,各級財政補助320元,全年財政補貼總金額高達20億元。
  為了進一步減輕參保群眾大額醫療費負擔,市政府又採取購買商業保險的方式,從今年6月1日起啟動實施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凡參保的城鄉居民,不用額外再繳納任何費用,就可直接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大病保險保障範圍也不受病種限制,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參保居民個人負擔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超過9500元以上部分即可進行二次報銷,報銷限額為20萬元。兩項合計報銷限額高達38萬元。參保人員在辦理出院時,僅需在醫院付清個人自付部分即可出院,然後由醫療機構同社保局、商保公司結算。
  為保證職工醫保待遇與居民醫保待遇協調發展,切實減輕參保職工醫療負擔,日前,茂名市政府又發出了《關於實行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通知》,將原城鎮職工高額醫療費用補助調整為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從原來的“保高額”調整為“二次補償+保高額”,既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自付費用實行二次報銷,也對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實行報銷。從今年1月1日起,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8萬元以上部分,按65%報銷,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30萬元。加上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014年參保職工年度累計最高報銷限額高達48萬元(2015年將提高至50萬元)。
  目前,全市各級社保經辦機構正全力對符合賠付條件的參保職工進行信息採集工作,及時兌現政策待遇,切實減輕參保患者負擔。  (原標題:茂名實現全民醫保覆蓋66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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